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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宫外孕被误诊致死 医生称其隐瞒病情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2日

  入院治疗 不幸死在卫生院   昨日上午11时,高板镇王家。提起女儿,母亲沈大琼依然难掩悲痛。   今年1月3日,在成都上大学的王英听说弟弟因阑尾炎住院,专程从学校请假回家看望弟弟。1月5日下午,王英突然出现流涕、恶心、呕吐、寒战等症状。当晚9时许,王英依然没有好转,沈大琼便带着女儿来到高板中心卫生院。   “医生问了两句就说要输液。”沈大琼回忆说,医生当时在诊断书上写的是:寒战待诊,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晕厥待诊。王英输液后,沈大琼叫来丈夫一起看护女儿。随着时间的推移,沈大琼觉得越来越不对劲。“王英脸色不对,满头大汗。”沈大琼多次找医生询问,但医生称没问题。   “1月6日凌晨4时许,王英对我说:‘妈妈,我好难受,肚子痛得要爆炸了一样。’”沈大琼当即决定,让女儿转院治疗。随后她敲开医生的门,联系转院事宜。医生赶来后,发现王英的情况越来越糟,随后便对其实施急救措施,但这并没有挽回王英的生命。1月6日早晨7时50分,王英在卫生院死亡。   医疗事故 医院被判赔6万   为了找出女儿的死因,沈大琼第二天将王英的遗体送到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作鉴定。“王英死亡原因为右侧输卵管妊娠(宫外孕)破裂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今年1月29日,鉴定报告上的结论把沈大琼吓了一跳。拿着鉴定结果,沈大琼愤怒不已:“宫外孕医生都没检查出来?这是误诊。”   得知女儿的死亡真相后,王世荣夫妇多次找到卫生院讨说法,始终未得到满意答复。今年4月4日,王世荣夫妇俩将卫生院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32万余元。卫生院认为,王英在就医时隐瞒病情,导致误诊,自身存在过错……卫生院表示,他们愿意承担60%的责任。   经成都市医学会鉴定,卫生院对王英实施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失且与王英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金堂县法院最终认定,卫生院承担90%的赔偿责任,赔付王世荣夫妇各项费用共计6万余元。   卫生院 当初死者有所隐瞒   11月26日,王世荣夫妇拿到了判决书,对于判决结果,夫妇俩表示,他们不能接受6万余元的赔付金额,将于近日向成都中院上诉。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卫生院诉讼代理人米某。“当初就医时,王英隐瞒了自己的月经史,这关系到一个女孩的隐私问题。既然人已经去了,所以在庭审过程中院方并没有过多纠缠责任问题。”米某表示,目前他还不知道院方是否上诉,但他肯定,院方最终会按照判决承担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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