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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术后的中医药治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3日

  乳腺癌根治手术,不仅将局部之癌灶切除,还将其最易转移侵蚀的腋淋巴结亦一并手术切除,然而癌细胞及毒素早已侵袭或滞留于血液之中、蛰伏于脏腑之中,是为邪滞之一;术后放化疗,其药毒续扰为邪滞之二;患者体内代谢不断产生湿热浊痰、瘀蕴胶结为毒,为邪滞之三。因此“邪滞”仍是乳腺癌术后辨证之本,仍需解毒祛邪。故而“正虚、邪滞”均是其本。

  乳腺癌术后治疗的目的是恢复患者虚弱的体质,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防止复发与转移,因此扶正是首要的。据文献资料,100例复发转移患者中,有70%是在术后2年内发生的。我们分析,在此期间患者经历大手术创伤,又经放、化疗损害,加上内分泌治疗对机体内分泌代谢等内环境的干扰,整体虚弱是主要的。因此,治疗应重在扶正。

  扶正法应以益气健脾贯穿始终,诸多乳腺癌术后患者诉肢软、乏力、纳少等症状,因此应特别关注脾胃对元气的滋养作用,以及脾胃与五脏的密切关系。脾胃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气机升降之枢纽,故在乳腺癌术后各个阶段,均应顾护胃气。而肾得脾之补济才能滋养诸脏,李东垣谓:“真气又名元气,乃先身生之精气,非胃气不能滋之。”肾为先天之本,元气之根,肝肾同源。乳腺癌术后,肝肾亏虚,无以灌注冲任,应在强调益气健脾的同时,调补肝肾,培补真元,亦有助于调整机体脏腑、阴阳、气血的平衡,有利于患者元气”的恢复。扶正法选用补益气血、益气健脾、滋养肝肾等药以增强体质,调节免疫力,提高机体抗癌能力,防止复发。

  乳腺癌术后之治,亦应祛邪,乳腺癌患者经手术与放化疗后,大部分癌毒已被清除,而其残留的癌灶、毒素仍可蛰伏于血液、脏腑、骨骼或局部皮肉之中,放化疗之毒及体内病理代谢产物如湿、热、瘀、浊、毒等均清除,故祛邪法不可或缺。祛邪法应辨证选用,针对患者术后、放化疗时或后所产生的诸种病理证候,辨证选用清热化湿、祛瘀逐痰、解毒消肿、清化浊毒、软坚散结诸法抑杀癌细胞,防止死灰复燃。然而祛邪解毒法的应用,要遵循“攻毒太过必伤正”、“衰其大半而止”的原则,否则有伤正气。

  扶正与祛邪的应用,尚需依据患者体质强弱、病程长短、肿瘤状况、手术状况、放化疗方案等具体情况,来调整扶正与祛邪的轻重。通常术后放化疗期间正虚甚而邪滞轻,扶正与祛邪可9:1;放化疗结束,内分泌治疗期间,扶正与祛邪可8:2;术后2年正气日渐恢复而虚邪有所长,可调整为7:3等等。临证千变万化,还得按实际情况,辨证设定。

  乳腺癌术后辨证施治与辨病施治

  乳腺癌术后的病机与辨证之根本是正虚邪滞,治疗以扶正祛邪为原则,然而临床上依然有诸种不同证候出现,应作相应的辨证治疗。在以上辨证施治基础上,还须结合辨病施治,如手术后皮瓣坏死,应在辨证施治基础上加益气活血、化瘀解毒之品;术后上肢瘀肿,应加用活血通络、化瘀消肿之品;化疗后恶心呕吐,加用益气和胃、芳香醒脾之品;放疗后舌红光剥,咳嗽频频,加用益气养阴、清肺救燥之品;化疗骨髓抑制,血白细胞减少,加用健脾补肾和血肉有情之品;乳腺癌术后肝转移,加用养肝柔肝、破瘀消癥之品;肺转移加用清肺化浊、逐痰散结之品;骨转移加用益肾壮骨、祛瘀解毒之品;脑转移加用平肝醒脑、搜风解毒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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